信網(wǎng)2月13日訊(記者 陳璐)飲酒駕駛機動車是違法行為,這已經是人盡皆知的事情了,可總是有一些駕駛人抱著僥幸心理知法犯法。在2月10日,就有這么一位“酒高人膽大”的駕駛員,被青島交警市南大隊在開展酒醉駕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時抓了個正著。 (來源:市南交警) 2月10日夜間,青島交警市南大隊寧夏路中隊根據(jù)上級工作部署,在轄區(qū)燕兒島和寧夏路路口開展酒醉駕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23時許,一輛車號為魯D**797二輪摩托車沿燕兒島北向南行駛至檢查點,民警在例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駕駛員徐某某身上有明顯酒氣,有酒駕嫌疑。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該駕駛員徐某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為49毫克,已達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 經了解,駕駛員徐某某晚上和朋友聚餐,期間喝了些啤酒,自己覺得喝得不多,又是騎摩托車應該不會被查,就僥幸騎車回家,沒想到在路上還是被交警查到了。徐某某血液內酒精含量已達到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將面臨駕駛證一次性記滿12分、暫扣6個月并處1000元罰款的處罰。 市南交警提醒大家,摩托車本身也屬于機動車的范疇,酒后駕駛摩托車也要受到法律的懲罰。希望大家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考慮,一定要嚴格遵守法律,切不可抱著任何的僥幸心理上路行駛。 文章來源:信網(wǎng)。如上內容為青島信息港(vtef7.com)官方網(wǎng)站綜合整理發(fā)布,版權歸原作者所有。青島信息港官方網(wǎng)站是山東青島區(qū)域化綜合性新媒體平臺,目前青島信息港已全網(wǎng)覆蓋,主要有今日頭條、微博、微信、嗶站、知乎、搜狐新聞、網(wǎng)易新聞、騰訊新聞、新浪新聞等商業(yè)平臺,以及中央和省市地方官方媒體平臺入駐號,實現(xiàn)了全網(wǎng)覆蓋。青島信息港是山東半島地方信息門戶,擁有廣播電視經營許可證,按規(guī)定進行工信部和公安局的備案,內容源于網(wǎng)絡,版權歸原網(wǎng)站所有,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如需轉載時請保留原版權的完整信息,否則追究侵權責任。 |